「不是我」 - 吳靄儀

「不是我」 - 吳靄儀

上星期刊出《榮休》一文之後,余叔韶來電話,頻呼:「那個人不是我!是羅顯勝!」他說羅顯勝為人迷信,第一場賽馬是一定要得彩金,於是所有馬匹都下注。張冠李戴,謹此澄清。
羅顯勝也是法律界的傳奇人物。手邊有香港大律師公會五十周年紀念的特刊,載有一些老行尊的小回憶,其中張奧偉和山昆納第都提及他。他是大律師出身,五十年代已任中央裁判處裁判官。
山昆納第說,「慈悲為懷」四字是他的寫照,他通常在定罪時先把被告人嚴厲責備一頓,罵他斗膽破壞香港安寧,非入獄不能治罪,但最後就說姑且給予一次機會,今次從輕發落,判以無條件或有條件釋放。
張奧偉一九五○年獲取大律師執業資格,五一年做了一年裁判官,先是負責處理無牌小服,每早不下五六十宗,幸好差不多全部認罪,每人罰款十元了事。還有就是違反交通條例,當時彌敦道大華戲院附近一段路限時速二十哩,有人被控以二十五哩超速駕駛,於是判罰款二十五元。那人不服,辯稱當時時速只二十二哩,張奧偉於是減判二十二元!他說,現在裁判官恐怕不能這樣便宜行事了。
二十二元並不是小數目,張奧偉說他當時任裁判官薪酬是每月一千一百九十大元。一九五二年,有一個專責委員會檢討司法人員薪酬,來信告訴他,委員會認為他適當薪酬是一千一百八十元。不過,來信說,當然無意削減他目前薪酬。張奧偉認為一年服務夠了,於是結束司法生涯,開始私人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