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衝鋒隊昨晨在旺角冼衣街阻止兩批人打鬥,出動攝錄機拍攝過程,此措施去年夏季已開始,主要是讓警員搜集現場環境證據,用於存案或將來上法庭時將錄影帶用作呈堂證供。
消息人士稱,總區衝鋒隊分派到每一分區巡邏的衝鋒車隊中,至少有一輛衝鋒車備有一部攝錄機,當案發現場出現嚴重案情或涉及太多人物,例如非法集會、集體打鬥、或現場環境太大等情況,便由衝鋒車主管下令指定警員使用攝錄機拍攝,而使用該機的警員亦在事前受過拍攝訓練,並學習適當的使用守則。
據知,在警員開始攝錄前一刻,必須由持機警員口錄自己的編號、拍攝時間、地點,亦講出拍攝該案的基本目的,而守則也規定不要針對某一人來拍攝,拍攝內容要能反映現場實際環境。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