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兩年 - 古德明

已婚兩年 - 古德明

一位讀者來信,問Wehavebeenmarriedfortwoyears(我們結婚已有兩年)一語為甚麼有been字,假如把been略去,意思有沒有不同。假如略去been字,句子文法就錯了。

完成式(perfecttense)動詞可以用來指維持一段時間的動作或情況,例如:(1)HehaslivedinTaiPofortwoyears(他在大埔住了兩年)。(2)Theyhavebeendissatisfiedwithusforalongtime(他們對我們不滿已久)。

較短暫的動作,當然也可以用完成式動詞,例如:Hehassleptforanhour(他睡了一小時)。但睡醒之後兩小時,我們固然可以說Hehasslept(他睡過了),但不能說Hehassleptfortwohours,因為那等於說他睡了兩小時。我們只可說Heslepttwohoursago(他兩小時前睡了一覺)。

同樣,marry這個動詞是指「結婚」的短暫過程,這過程不可能持續兩年,所以不能說Wehavemarriedfortwoyears,但可說Wemarriedtwoyearsago(我們兩年前結婚)。

然則為甚麼卻可以說Wehavebeenmarriedfortwoyears?因為這個married和上文例句二的dissatisfied一樣,是做形容詞(adjective)用的過去分詞(pastparticiple),指「已婚」這個狀態,文法結構和Hehasbeenjoblessforsometime(他失業了一段日子)一樣,那個been是動詞。說人家已婚,英文是Heismarried,不是Hemarries,也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