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度延遲公布全年業績的東方鑫源(1208)昨日仍然只可以公布未經審核的截至2001年12月底止全年業績。期內股東應佔虧損為8.63億元,對上年度經審核的股東應佔虧損為1.65億元。東方鑫源在4月30日亦曾公布未經審核全年虧損3.73億元,與昨日最新公布的8.63億元虧損,相差4.9億元。
集團解釋,巨額差異主要在於集團在6月3日,接到中國五金礦產進出口總公司一封函件,通知該公司有關中國五礦,無意向東方鑫源約4.71億元的應收款發出具告慰函,因此東方鑫源要為該等應收款作出全數撥備。
另外,集團因市場價格下調而增加氧化鋁長期合同的撥備約1103.4萬元;而國內物業房產稅及滯納金準備約856.7萬元。
集團又表示,將於6月19日公布經審核全年業績,並可於7月2日寄發年報予公司股東。由於延遲刊登經審核全年業績,及延遲寄發年報,構成違反與聯交所簽訂的上市協議,聯交所保留對集團及其董事採取適當行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