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有證監會前高層人員呼籲政府,將港交所(388)審批上市申請及監管上市公司的職能轉交證監會,以解決港交所利益衝突的問題,證監會主席沈聯濤昨拒絕表態,說公眾對此有不同意見。但他指出,港交所作為市場機構,由較多市場參與者來審批上市申請並非壞事,效率可能會更佳,若落實證監會對虛假披露的執法權力加以配合,會更適合香港情況。
沈聯濤更強調,制訂監管分析員的指引是其首要工作之一,目前要參考英美等外地市場有關指引的內容,考慮哪些部份可引入香港,但未有時間表。
至於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建議,證監會可協助小投資者向違規人士提出衍生訴訟。沈聯濤表示,證監會內部仍未就此達致共識,他不方便發表意見。
他又指出,金融產品推陳出新且愈趨複雜,有關市場秩序可能會有改變,包括證券、債券及衍生工具,該會正研究簡化有關產品的發行程序,以減低市場成本,若不涉及法例修改,會盡早推出,否則要提交立法會修訂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