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去世半年 腹痛如廁產子<br>16歲女29樓擲初生嬰落街

男友去世半年 腹痛如廁產子
16歲女29樓擲初生嬰落街

【本報訊】十六歲未婚懷孕少女,去年九月在家中廁所產嬰,發現嬰兒並無呼吸又恐父母知悉未婚產子,竟以廁紙包裹嬰兒屍體從二十九樓掟落樓下平台。女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罪名,裁判官形容案件是一宗悲劇,亦為一宗對性行為無知的典型例子,遂將判刑押後至六月十七日,准被告以二千元保釋候判。 記者:梁家亮

裁判官指出,此案是一宗悲劇,亦為一個對性行為無知的典型例子,由於被告的無知及不負責任,導致事件發生,但同意被告的刑事罪責不算嚴重,先索閱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始判刑,准許被告保釋,但須履行宵禁令。

聲稱已無呼吸
十六歲被告姓林,任職售貨員。被控一項非法處理屍體罪。控罪指她於去年九月二十一日於筲箕灣耀東邨非法處理一具嬰兒的屍體,對公眾引起滋擾。
案情指出,於事發當日有居民投訴大廈平台發出巨大聲響,看更到場視察,發現一具染有血迹的嬰兒屍體,警方到場調查,其後於該座大廈拘捕被告,被告向警方承認自己曾與人發生性行為,但不知已懷孕。事發前她感到腹部非常不適,服用保濟丸及搽藥油後進入廁所,及後於廁所內誕下一名嬰兒,被告聲稱嬰兒並無呼吸,又恐怕事件遭父母得悉,連忙用廁紙將嬰兒包裹,從二十九樓擲落大廈的平台。被告事後送院檢查,證實曾經懷孕,而醫學報告對於嬰兒的死亡時間則未能確定。

父母到庭支持
辯方求情指被告無案底,一向奉公守法,現與父母同住,被告為家中獨女,有四名兄長。事發前與一名男子相戀,但被告一直不知道自己懷孕,被告將嬰兒棄掉因出於一時驚慌,又不想父母知道她未婚產子的事情。而被告的男友則於去年二月去世,要求裁判官輕判。被告的父母昨亦到庭以示支持。
案件編號:ESCC17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