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三類業權補償準則

天台三類業權補償準則

我們是一群深水埗重建項目的天台居民,市區重建局何時會處理及安排我們的補償及上樓事宜?
答:首先,市建局必須界定天台業權的類別,然後作出合適安排。天台業權大致可以分為三種。

第一類:獨立業權
有關天台的業權獨立於其他單位,並可作轉售,而交易紀錄會在土地註冊處登記。對於此類天台,本局會向有關業主收購其天台業權。如天台上有搭建物業作出租之用,而業主又以不交吉方式出售,有關租戶可獲得的現金補償或安置與樓下單位租客的準則相同。

第二類:業權屬頂層單位
此類天台業權屬於頂層單位所有,即所謂頂樓連天台物業,本局會連同頂層單位一併收購。如天台上有搭建物業作出租之用,而業主又以不交吉方式出售,有關租戶可獲得的現金補償或安置與樓下單位租客的準則相同。

第三類:大廈共有業權
天台業權由大廈所有單位共有,不能單獨轉讓。凡屬於此類天台的居民,需待本局購入整幢大廈的業權或政府收地後,才有法律地位可以處理。
本局明白部份居民曾經付款以購入其天台屋,但實際上他們並不擁有任何天台業權,市建局難以視他們為業主而提出收購。當本局具法律地位時,將會根據本局現行的租客補償及安置政策辦理。
市建局正式展開位於深水埗、大角嘴及灣仔區的三項優先重建項目,為解答受影響居民疑問,市建局與《蘋果日報》合辦市建局信箱,受影響居民有任何疑問,可來函本報代轉,市建局會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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