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驗確定蘇永康尿含搖頭丸成份

複驗確定蘇永康尿含搖頭丸成份

【本報訊】香港歌手蘇永康及藝人安雅等十二人在台北市TeXound酒吧涉嫌藏有搖頭丸事件,前日的尿液初步檢驗結果驗出有七人呈現搖頭丸藥物的陽性反應後,警方將七人的尿液檢體以最急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氣相質譜儀」法複驗,昨天中午已有結果,再確定包括蘇永康、吳安雅在內的三男四女均有服用搖頭丸。

或提升為持毒品罪
蘇永康經複驗後,案情也急遽提升為他是否構成持有毒品罪。蘇永康此次吸毒疑雲至少涉及兩個罪名,一是施用毒品罪、另一是持有毒品罪。依台灣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前者必須觀察勒戒,後者則是已構成刑責。
如果檢方認定搖頭丸是蘇永康的,則將起訴他,再由法院進行審理,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持有第二級毒品者,可處兩年以下徒刑。據了解,檢警雙方在下午收到報告後向法院提出強制勒戒等法律行動。
在昨日上午出爐的這項檢驗報告中,包括蘇永康、安雅等七人的尿液檢體中,所含的MDMA(搖頭丸)成份,均超過500的法定標準值,其中蘇永康的尿液含量更超過600,也已構成警方依違反毒品管制條例送辦的法律依據,據檢驗公司強調,這份報告中的毒物反應,已有效排除安眠藥、減肥藥、避孕藥等成份的干擾。
台灣檢方表示,對沒有前科的首次服用禁藥者,檢方依慣例,不會對服用者依法提起公訴,而是採取勒戒的方式,因此,如果檢方認定蘇永康服禁藥,會按慣例向法院申請勒戒。

蘇聞結果表現平靜
不過,檢方表示,蘇永康如今雖已返回香港,仍須來台接受調查的法定程序,否則檢方只有對其發布通緝。
至於蘇永康昨日仍在新加坡的岳母家,當地記者昨日找他,其岳母表示他出外仍未返。
蘇永康的經理人黃柏高昨日表示已聯絡蘇,當他知悉自己第二度的驗尿結果仍呈陽性時,表現得很平靜。黃柏高表示目前仍未正式收到官方通知,會否返台協助檢查的問題會交給律師處理。
此外,中文大學化學系助理教授林錫樂指出,「氣相質譜儀」在大學及醫療化驗機構普遍使用。主要原理是將GC(GASChronmotography)及(MassSpectrometry)兩種化驗技術結合。就以尿液樣本為例,首先經由GC儀器,在氣化的尿液中不同的化合物分離,再經由MS儀器分析,測試出每種化合物的質譜,對此當中是否與某種孳物或毒品的質譜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