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湧現代人索償公司,為因交通或工業意外傷亡者提供包括資源上的索償,這個現象引起關注。
究竟這些公司怎樣運作,殊不明朗。有些稱說只是向傷者或死者遺屬提供資助,讓他們自行聘請律師,研究進行訴訟,要成功獲得對方賠償,賠償金須攤分,索償公司佔兩至三成,若是索償失敗,則當事人毋須付出任何費用。
其實找這些公司協助,有很多疑問是要提出的,例如他們會不會涉及提供一些非專業意見,雖然不是以律師身份提出,以防觸犯法例,但一樣可能令事主對自己的案件勝訴機會及應得到的賠償,產生錯誤印象。有些有很強理據,但過程會有困難的案件,可能就會被放棄。
另方面,有些案件表面容易,但展開之後卻遇到阻礙,索償公司會不會在付出了相當資助之後,為了要投資回籠,就向申索人施加壓力,要他接受不合理的賠償額?
再深一層,這種安排,由於毫無監管,而顧客對象又絕大多數是不清楚自己法律權利的普通市民,很可能被不法之徒利用,申索人的權利廉價斷送。法律不容許律師招攬生意,或與當事人分攤賠償,要是透過這些公司做中間人,就可逃避規管,法律給予公眾的保障豈非形同虛設?
律政司及政府當局,實在有必要詳細了解這些索償公司的實際運作情況,以保障公眾在法律之下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