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分析員兩年兩宗

投訴分析員兩年兩宗

【本報訊】財經事務局局長葉澍堃(圖)透露,證監會在過去兩年,共接獲兩宗有關分析員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投訴,其中一宗是一名經紀建議客戶買入某一證券後,自己卻沽出該證券;另一宗則是一名配售代理發表誤導性聲明,不過經調查後上述兩宗投訴均未能證明屬實。
證監會發言人表示,由於該兩宗投訴不成立,故不會透露有關細節。
葉澍堃昨日在立法會書面回覆議員劉慧卿的提問時表示,自近期科技股股價回落後,市場對分析員的利益衝突問題表示關注,國際證監組織也正針對多個有關分析員涉及利益衝突的具體範疇,制訂指引,例如檢討分析員的薪酬與所屬企業銀行業務收入掛鈎的做法,香港方面正密切注視這方面發展,確保與國際水平一致。
另外,證監會將股東權益小組升格為法定的常設委員會,成員共13人,其中5名成員不獲連任,包括港交所(388)董事梁家齊、大福證券(665)董事總經理黃紹開及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改變小組成員的組合,是確保小組主要包括代表投資者權益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