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司董事被控串謀詐騙<br>圓洲角居屋短樁案開審

兩公司董事被控串謀詐騙
圓洲角居屋短樁案開審

【本報訊】沙田圓洲角居屋地基工程分判商,疑為免工程延期罰款而違反施工合約,遭房署揭發三十六支樁柱中僅四支合規格,另有二十一支樁柱過短,基於安全問題需重新拆建,涉案兩名公司董事否認串謀詐騙罪名,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
兩名被告陳廣儀(四十六歲)和姚耀南(四十七歲),均為會漢建設有限公司股東兼董事。他們被控於九八年四月一日至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串謀李志謙、劉達成、潘偉倫和林秋祥,訛稱按照合約列明而建造鑽孔樁,詐騙房委會以取得工程款項。

下令剪短量度尺
主控官開案陳詞中指,被告下屬李偉衡於去年十月承認串謀罪名,稍後以污點證人出庭作供,待本案審結才接受判刑,另有多名特赦證人出庭作供。
主控表示房委會於九七年透過房署於沙田圓洲角興建居屋,亞太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於九八年成功投得價值六千三百萬元地基工程合約,亞太暗中將兩座地基工程分判予會漢。根據合約規定,工程延誤每天罰款十七萬元,兩被告因此調來大批機械加快挖掘進度,又違約使用泥土穩定劑。
兩被告在明知地基內出現泥土倒塌情況下,堅持繼續施工以致需縮短後加之鑽樁。被告又下令將量度鑽樁長度的量度尺剪短中間部份,及向房屋署虛報鑽樁紀錄及更改樁柱測試結果。
案件編號:HCA19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