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誤毀證被告終脫罪

海關誤毀證被告終脫罪

【本報訊】中年漢牽涉兩宗藏有冒牌貨品案先後受審,海關卻將兩案證物「撈亂」,誤將第二宗未開審案件逾千個手袋皮具,及數百枚假表全數銷毀,令該案開審時缺乏證物呈堂。區域法院法官裁決時指,控方不能單憑在四十五歲被告謝啟文身上找到的鑰匙,便認定貨物屬於他,故判他無罪釋放,而海關不慎銷毀證物,間接令審期延長,故判辯方獲得堂費。
涉案證物包括疑假冒名牌GUCCI及LV的手袋、旅行袋及銀包等一千七百多件,及六百多枚懷疑冒牌勞力士手表。海關去年二月十五日在在西貢蠔涌橫斜村一租住單位搜出。法官判決指控方未能證實被告是自願承認藏有該批貨物,而海關不慎銷毀證物並不常見,導致延長審期,故判辯方獲堂費。
案件編號:DCCC11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