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順德警方日前救出八名年幼賣花女童,全部來自湖南攸縣。她們於去年六月起,被狠心父母以每月三百元「租」予同鄉,然後帶到順德做賣花女。每晚七時至翌晨四時工作,若偷懶或每次賣不到十元,就會遭暴打。一名十一歲女童更稱,曾被迫做三陪女和接客。 《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