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永康在其尿液檢驗有結果前,昨日提前由台灣返港,負責其案件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麗芬對台報章表示,因為蘇永康所涉案件並不嚴重,才准以台幣一萬元保釋,且沒有出境限制。
如驗尿報告呈陽性反應,證實蘇永康服食過違禁藥物,就會透過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定是否需對他提出起訴,如蘇永康到時仍在港的話,會要求他到台灣接受法律制裁,假若蘇永康不合作,依照台灣司法程序,會先向他發出起訴通知,若蘇永康不赴台報到,則會由警方拘捕,無法拘捕就會發出通緝令,並會請香港警方配合執行通緝。而尿液檢驗有結果,到法院正式起訴及判決,至少需時一至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