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前任高級總監彭張興前日以個人名義,致函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批評港交所(388)及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監管不力,令投資者未受充份保障。他建議梁錦松立即採取行動,改革上市公司的監管模式,全面增加證監會的監管責任,減少港交所的監管職能。
港府發言人表示,已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法規的內容及執行,並密切關注市場發展,確保公司管治達到國際水平,其中港交所將於未來兩個月,就引入除牌機制及處理「仙股」問題諮詢市場。
港交所則發表聲明,指信件將公司上市後的表現與港交所審批上市申請的決定掛鈎,是嚴重謬誤,只要申請符合上市規則要求,港交所便會接受,而上市後公司管理質素應由其管理層承擔。聲明又指出,港交所雖然是上市公司,但其爭取盈利目標是建基於香港市場長遠利益。
去年11月加盟中國證監會出任顧問的彭張興在信件中指出,近年上市的新公司很多質素欠佳,市場人士認為是由於港交所把關不嚴,該所近期提出日後由內部自行審批新公司上市申請,取代有公眾代表的上市委員會,他擔心後果會更可怕。他指出,更多公司上市雖增加港交所收入,但公司質素可能會被犧牲,存在利益衝突;他又認為,法規執行方面亦有問題,港交所作為商業機構,並無調查權力,而證監會作為二線監管者,很多時依靠港交所轉介投訴。
另外,政治及經濟風險顧問公司發表亞洲公司管治評分報告,香港排名第3(不計算美國),在新加坡及澳洲之後(見表)。報告形容港府致力營造公平市場環境,但仍存在家族控制大企業的問題,而證監會卻只呼籲投資者要小心,反映投資者不要期望政府介入。
報告又列舉鄧普頓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麥樸思(MarkMobris)在寶途(585)出售資產事件上,指國際投資者認為證監會未能有效保障小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