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長喉嚨痛入院求診,因罕見急性會厭炎死亡,其家屬入稟控告醫護人員疏忽,主審法官孫國治昨狠批醫管局及其代表律師行拒絕交出涉案一名女護士的供詞,令原告一方要向法庭申請取閱文件,遂下令醫管局支付有關申請訟費。 記者:梁偉強
高等法院法官孫國治上周一在內庭處理原告申請取閱文件的訟費問題,昨特別公開判詞,希望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法官昨在判詞中指出,該名女護士被指疏忽,死者家屬向護士管理局投訴,原告的代表律師欲取得該護士所錄取供詞,透過代表醫管局的孖士打律師行索取,但從雙方的書信中,看到律師行故意刁難,玩文字遊戲及浪費時間,令人遺憾。
法官續指,原告律師從護士管理局,得悉要獲該名護士同意,才能取得她的供詞,但律師行拒絕協助,結果原告律師要向法庭申請取閱文件。
法官認為,該名護士被投訴的文件,對本案相當重要,若醫管局沒有有關文件,將令人吃驚,醫管局應將文件披露,而律師行不索取有關文件,亦屬疏忽。
法官說:「若醫管局開放及妥當地處理此事,便不必進行這複雜的程序。」法官遂判醫管局支付訟費。
涉案警長吳元長終年四十三歲,生前駐守港島總區,任職署理警署警長,他在九六年八月十五日,因喉嚨痛到聖保祿醫院求診,服藥後痛楚加劇,且無法呼吸,遂往鄧肇堅醫院急症室,未幾突然窒息死亡,其後證實死於罕見的急性會厭炎。
吳元長的遺孀向聖保祿醫院、該院管理機構、醫生孫名禮及代表鄧肇堅醫院的醫管局索償。
案件編號:HCPI9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