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倉卒上馬的主要官員問責制,民主派的多名立法會議員一直對制度「窮追猛打」,向政府提出種種質詢,要求制度可以理清權責。但議員至今仍然不滿,並直斥由於政府不容許立法會就制度逐項審議,故決定與問責制劃清界線,表明問責制日後若出現嚴重過失時,不會為此負責。
立法會研究高官問責制的小組委員會,昨應議員要求再次召開會議,討論各政策局權力轉移問題。法律界議員吳靄儀質疑,財政司司長與財經及庫務局局長會出現職權衝突。獨立議員余若薇及前綫劉慧卿指出,負責執行環境影響評估的環保署署長,日後提出環評報告時,如果影響到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的計劃,可能難以平衡。
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強調,政府在草擬決議案時,已仔細審閱每項條文,並確保政策局的法律效力,不會因職權轉移而改變或無法執行。他說,就政務司司長及財政司司長的法定職能,有否需要轉移給其他問責局長,政府會盡快展開工作。
面對政府重播「爛唱片」之際,劉慧卿怒斥道,直至昨日截止修訂決議案,政府還有百多頁更換頁,「啲法律我哋根本無時間睇」。她批評說:「如果到咗七月一日後,問責制有嚴重錯失,我講明唔會負責;呢份嘢做八、九個月都做唔晒。」
吳靄儀也指出:「由𠵱家至到六月十九日(立法會審議決議案),就算日日開會,我哋都無辦法就決議案作出審議,提出有問題,政府下次會都唔答。政府都唔認真審議,我要求記錄在案,我唔會再提出開會,因為再做都唔會有意義。」她又稱,「政府唔做」問責制的法律問題,要立法會法律顧問做,甚至要負責任,這並不公道。
民主黨張文光及後表示,政府在推行問責制太倉卒,他同意吳靄儀意見,並要求小組將此記錄在案。
不過,小組主席葉國謙在總結時,卻直言所有議員對任何法例都有責任,他不認為發現有疏忽時,議員可以「眯埋眼過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