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的主要官員問責制決議案,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投票通過,一直在有關制度與政府角力的民主黨,決定提出五項修正案及兩項議員決議案,作最後抗爭。其中民主黨要求增加一項生效條件,指出政府必須將問責官員守則刊憲,政策局的法定移轉才可以生效。
民主黨張文光表示,這修訂目的是他們認為守則仍有不完善地方,所以將此列入決議案修訂,以便多一個討論的空間及程序。他又稱,就政制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法定職能,轉移給政務司司長的決議案,已獲得主席范徐麗泰批准提出。
其餘修正案則由民主黨的李華明、羅致光、單仲偕及鄭家富,針對他們關注的政策範疇作出修訂,包括李華明提出,要求保留環境食物局局長及衞生福利局局長的法定職能,而運輸局及工務局權力則轉給新的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另外,立法會研究主要官員問責制的小組委員會,今日將復會討論決議案有關各政策局權力轉移的問題。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昨日與傳媒茶敍時直言,高官問責制涉及港府新增一層決策層,當局以決議案形式提交立法會是完全不可以接受,她表明下周三將反對決議案。
吳靄儀批評,決議案存在權責不清的地方,她指出,財政司司長一直享有巨大的法定權力,具監察及調查權,決議案中指明財經及庫務局局長可履行財政司司長的法定權力,但財經及庫務局局長按新制度下毋須向財政司司長負責,如此便會出現權責不清的情況,令立法會難以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