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首次赴台准落地簽證

港澳居民首次赴台准落地簽證

【本報訊】繼去年八月台灣容許曾經到過當地的港澳居民,抵達台灣才申請落地簽證後,昨日宣布進一步放寬有關規定,在香港或澳門出生的居民由明天開始,即使第一次去台灣旅遊,也可以申請有效期十四天的落地簽證,而申請手續也會簡化。
根據中央社的報道,台灣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昨日發布「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九條修正案,容許更多港澳居民申請落地簽證,而申請手續也會簡化。
過去港澳居民申請落地簽證,須持有港澳永久居留資格的證件,以及護照有效期必須達六個月以上;在簡化規定後,只要持有有效期六個月以上的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和訂妥機位、船位的回程機票或船票,就可在抵達台灣後辦理落地簽證,而申請表格也不用貼上照片。入出境管理局發言人表示,簡化措施主要是為了落實台灣當局的港澳政策,並吸引更多港澳居民及親屬到台灣旅遊。

旅客料增加三成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預計,過去簽證是香港人去台灣旅遊的最大絆腳石,新措施會刺激香港人到台灣旅遊,估計人數最少增加二至三成。他指出,自從台灣容許曾到台灣的香港旅客,再訪台時可領取落地簽證後,去台灣的香港旅客人數已大幅增約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