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獲准剔除開支

特首獲准剔除開支

特首董建華早前競逐連任後,因「擺烏龍」額外申報與傳媒茶敍及製作競選活動光碟的九萬多元費用,昨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剔除上述多報的選舉開支,以免受到法律追究。
雖然董建華的選舉呈請事先已獲律政司同意,但他未有怠慢,交由資深大律師廖長城與兩名大律師出庭,估計訟費高達數十萬元。
廖長城由胡關李羅律師行代表聘請,其陳詞指董建華競選辦公室避免漏報任何選舉開支,曾向會計師及選舉管理委員會徵詢,以為上述九萬多元須予申報,但新選舉法例中「選舉開支」,原來只限於促使當選等費用,因為法例灰色地帶而無心犯錯。法官鍾安德批准申請,「擺烏龍」費用則由董建華自掏腰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