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駐守於將軍澳警區的警員涉嫌串謀他人索取及收受共約九萬七千多元賄款,作為就一宗懷疑偷竊案中不向一名任職「屈臣氏」的營業監督採取行動,涉案四名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七月四日,各人獲准以五千至二萬元保釋外出。警員另案涉販運海洛英,則押後七月五日再訊。
被告警員梁俊文(三十一歲),現正停職調查;另外三名被告為趙霖鋒(三十二歲),為屈臣氏有限公司的前助理保安主任;何諾洋(二十四歲),於同一機構任職前保安調查員及徐凌軒(三十七歲),同亦曾任職調查主任。
梁、趙、何及徐同被控三項貪污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八月至九月期間,串謀向「屈臣氏」一名營業監督索取及收受合共九萬七千多元,作為不對一名營業監督懷疑觸犯盜竊罪而採取行動的報酬。梁另案被控於去年九月十日在筲箕灣一部私家車內非法販運七十六點六克的海洛英鹽酸鹽的混合物。
案件編號:ESCC1720&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