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裁定誤殺縱火罪名不成立<br>火燒入境處案14被告脫罪

官裁定誤殺縱火罪名不成立
火燒入境處案14被告脫罪

【本報訊】二千年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縱火兇殺事故,第二批共十五名爭取居港權男女被控誤殺及縱火罪名案件,法官石輝昨日裁定控方表證不成立,其中十四人均毋須答辯,並引導陪審員裁定罪名不成立,有被告庭上聞悉脫罪後喜極而泣。 記者:黃美莉、陳浩義

十四名男女被告稍後在入境處安排下,乘坐專車由高等法院前往啓德入境處大樓進行身份核實,至晚上七時許,獲入境處批予四個星期行街紙之後,各人由面露歡顏的親友迎接離開,其間有人更稱:「要劏豬酬神。」

第四被告需續審
其中一名由母親迎接的女被告稱:「噚晚都冇諗過會咁!」對於法庭的判決,她表示:「還番我一個清白!」並指當日只是到灣仔入境處希望當局可批予居港權,但不知道有人會搞事,回想起當時發生火警的房間狹窄:「執番條命,真係好好彩!」

曾申請保釋被拒
對於獲釋後有何打算,她表示父母均在港生活,不會返回鄉間,因為回鄉只得一人,目前惟有等候入境處核實身份後再作打算。
另一邊廂,仍需面對審訊的第四被告李世游,其母昨日斯人獨憔悴,愁容滿面,李世游年僅十九歲,為本案中最年輕被告。其代表律師因健康為由申請終止應訊獲法官接納,他需轉聘其他律師商討是否出庭作供,法官將案押後下周一續審,並預計下星期審結本案。
一直協助本案被告的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昨在庭外說,各被告一直要求律政司撤銷控罪,及申請保釋,均遭拒絕,本來都憂心忡忡,沒想到中途獲釋,總算討回公道。
本案於今年四月十七日開審,十五名被告被控於二○○○年八月二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內縱火及誤殺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當日梁錦光與請願人士林小星均被嚴重燒傷,延至八月十一日不治。
案件編號:HCCC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