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縱火案牽連者眾,各被告的親人可說是最無辜的一群,女被告李鳳婉的父親李可良昨向記者憶述,女兒當日只是到入境大樓續期,卻無故被捕,羈留近兩年,他既感義憤填膺,亦深感無奈:「嗰女呢單嘢,搞到我哋好慘!」
四十八歲的李父原籍廣州,八二年來港,九一年內地妻兒取得單程證,當時次女鳳婉十歲,廣州市公安局說再過兩年,便會批單程證給她,但一直無回音,她在九七年來港,聽政府勸告,沒留港爭居權,後來她再來港,並逾期居留。
「個女呢單嘢,搞到我哋好慘,佢唔開心,又患病。」李可良說他夫婦倆及二十三歲的長子要輪流探監,而囚室中的女兒亦情緒低落,服藥亦無起色。
「我哋成家喺度,希望一家團聚,但爭取居留權,呢兩年受盡凌辱。」李可良說一旦女兒被遣返內地:「唔放心都冇法!」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