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車房東主及技工等四人,串謀蓄意損毀汽車後,向警方虛報車禍,並訛稱車輛在交通意外中損毀,成功向多間保險公司索償,數年內騙取合共近七十萬元保險賠償。涉案四名男子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六項串謀詐騙罪名,押後至六月十九日判刑。
被告為車房東主吳庭輝、技工甄俊明、蔡海珊、及貨車司機黃文淙,三十二至四十歲。案發於九六年十月至九八年二月期間,經營車房的吳指示其他人或自行弄毀涉案車輛。被告及車主等先後向警方報假案,訛稱涉案的六部車輛在交通意外中因碰撞損毀。肇事車輛的車主其後同樣向保險公司訛稱發生交通意外索償。保險公司最終發出合共六十九萬元賠償。法官韋理義傳召背景等報告後判刑。
案件編號:DCCC1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