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童溺斃裁定意外

六歲童溺斃裁定意外

【本報訊】去年八月六歲男童譚錫麟隨繼母及兩姊到粉嶺公眾游泳池游泳,男童其後被發現於一米深泳池溺斃,陪審團昨一致裁定男童死於意外,並作出一系列建議,泳池應確保廣播器及救生員的對講機運作正常,管理層須向救生員提供足夠培訓。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就死因庭的建議回應,會檢討廣播系統的覆蓋範圍,同時研究救生員對講機的分配問題,亦會加強監管救生員的表現。

向救生員求助
男童繼母梁錦慈曾作供指,去年八月九日下午,與男童及兩名女兒到粉嶺游池的副池游泳,梁下水後發現死者失蹤,向救生員求助及要求用對講機知會在場救生員加緊留意,其後死者被發現於副池中央漂浮。
案件編號:CCDI14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