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解釋:價管分析有三大漏洞 - 張五常

經濟解釋:價管分析有三大漏洞 - 張五常

  很明顯,分析價格管制的困難,不是因為非價格的準則會被採用,而是我們不知道哪些準則會被採用。那是說,價格管制理論的主要目的,是解釋或推斷哪些競爭準則會被採用。這是個相當困難的選擇分析。競爭準則五花八門,價格管制各各有別,我們要怎樣處理呢?

卷三制度的選擇
第三章租值消散與價格管制
第三節:價格管制理論的性質
價格管制(pricecontrol)是常有的,經濟學課本總要花些篇幅分析。嚴格地說,這些分析說不上有什麼理論,半點解釋行為的用處也沒有。課本之外的專業文章,比較深入地分析價格管制有的是,但也沒有解釋力。傳統的困難是經濟學者對解釋行為的興趣不足,沒有認真地審查價管的局限約束,推出假說,然後以事實或行為來驗證假說的含意。傳統上,市場有價,市價被釐定了,引導資源的使用,就算是大功告成。但市價一旦被管制廢除,經濟學者就變得手忙腳亂,不知所措,搬出「過剩」、「短缺」、「不均衡」等概念或術語來遮掩所知不足。
價格管制這回事,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清楚。美國七十年代初期的石油價格管制,有四巨冊的條例,洋洋數千頁,執行動員五萬人!漠視了世界的複雜性,沒有理論指導局限條件的考查,傳統的價管分析是建造在浮沙上,很有點自欺欺人。基礎上,這些分析有三個漏洞。
(一)基於馬歇爾(A.Marshall)的需求曲線與供應曲線的剪刀分析,傳統的看法是價被管高於市,有「過剩」(surplus),低於市,有「短缺」(shortage)。按這分析,「過剩」是供應量大於需求量的差距,「短缺」是需求量大於供應量的差距。然而,需求量與供應量是經濟學者想出來的「意願」之量,並非真有其物。於是,「過剩」與「短缺」也是經濟學者腦中的想像,在真實世界不存在,從前沒有,以後也沒有。既然我們不可能望出窗外而有機會看到經濟學者所說的「過剩」或「短缺」,只靠言之鑿鑿來作科學驗證是沒有內容的。

都是那剪刀惹來的禍。價格管制,價別於市,剪刀不剪,論之者大談什麼壓力,但壓來壓去也壓不出可以驗證的假說來。我在卷一第七章修改那剪刀時說:「短缺」是因為經濟學者的思想有所短缺而產生的。這裡補充:「過剩」是指多餘,應該廢除。
(二)如果供應量與需求量不等而產生的過剩或短缺不是真有其物,而是協助推理的概念,那麼這些概念在邏輯上有困難。這條路的推理程序的起點,是在價格管制下物品或貨品不能清市(marketdoesnotclear)。但怎可以有不清市的情況呢?社會競爭取物,市價只是多種競爭準則的其中之一。價低於市,排隊輪購,或走後門,或大打出手,或論資排輩,凡此種種,能付而又願付代價高者勝,不能或不願者敗,物品的分配必定「清」得一清二楚。就算是因為價格管制而使有關的物品停止生產,其市之清也正如好些我們需要的物品不見於市一樣。
(三)物理學所說的均衡(equilibrium)、不均衡(disequilibrium)、不穩定的均衡(unstableequilibrium)等詞,是用以描述物體的動態,是事實,是可以觀察到的。這些術語搬進經濟學,變為概念,與事實無關,無從觀察。數之不盡的經濟學子,以為均衡與不均衡是可以觀察到的事實,是被誤導了。前文所說的過剩或短缺是指不均衡的情況,但既然過剩或短缺皆非事實,無從觀察,均衡與不均衡也類同。
卷一第一章第六節指出,經濟學所說的均衡是指一個假說有可以被事實推翻的含意,而不均衡則是指這樣的含意不存在。一個假說的含意若是模稜兩可,不可能被事實推翻,就不可以驗證,沒有解釋力。不均衡的「理論」是沒有解釋力的。這樣的不均衡是因為理論的約束力不夠,不能肯定地約束行為。要使不均衡的理論變作均衡理論,我們要補加條件來增加理論的約束力。在經濟學上,這些補加的條件是局限條件——在科學方法論中稱作驗證條件。

要有明確地可以被事實推翻的含意——那是說,要有均衡的理論——是要有足夠局限條件的指定的。從這個重要的角度看,價格管制是說,經濟學者最熟知的市價,是他們從入門到教授用得最多的局限條件,但因為有價格管制而不能再用了!價格管制的效果被視作不均衡,是因為最重要的市場局限——市價——被政府無情地廢除了。是的,那以「過剩」或「短缺」為基礎的價管理論,不是不均衡那麼簡單,而是根本沒有理論可言。
解決的辦法是明顯的,但不容易。你明知怎樣可以爬上峭壁,但不一定可以爬得上。失去了市價為局限,我們要補加其他的,加到有可以驗證(可以被事實推翻)的含意(testableorrefutableimplications),而補加的局限愈多、愈精確,可以驗證的含意也就跟着愈多愈精確了。
但這裡有兩個困難,都不容易解決。其一是局限條件是真實世界的事,不能子虛烏有地假設出來。坐在辦公室內想像真實世界的局限而簡化(不少學者是那樣做),其命中率極低,更何況價格管制歷來五花八門,各各不同,學者們又是怎樣的天才,可以閉着眼睛而猜中了?
其二是真實世界的局限雖然可以分類,但零散地數起來多如天上星。問題就是這樣了。價格被管制,這個局限再不能用,要解釋管制的效果行為,你要補加其他的。現在我免費把所有局限放在你的面前,你怎樣選?為什麼你選甲不選乙?有關的局限是從何而定的?

我們說過了,如果一樣物品的競爭準則不是全以價格為依歸,其他非價格的準則會被採用,而通常是以被管制着的價格與非價格的準則合併使用。那所謂不均衡的情況,是指我們不能肯定哪一種或哪幾種非價格的準則會用作補充被管制着的價格。那是說,排隊輪購可能是價格管制下被採用的一個非價格準則,但那只是一個可能,卻不一定。這也是說,要是在價格管制下排隊的情況減少,也是可能的。數之不盡的非價格準則可能被採用,但如果不能推斷哪一種或哪幾種的合併會出現,我們就沒有可以被事實推翻的假說。這就是經濟學上的不均衡,是指沒有可以被事實推翻的含意,也即是沒有理論了。
說競爭的準則有改變,就等於說行為有改變。能解釋或推斷在價管下哪些非價格準則一定會被採用,就是解釋了價管下的行為或現象。以價格為準則,競爭者的行為,誰勝誰負,資源使用的效果,經濟學者耳熟能詳,而均衡的分析,大致上是舉手之勞。價被管制,只要你告訴我哪一種或哪幾種非價格準則會被採用,均衡的分析也是舉手之勞,而競爭者的行為,誰勝誰負,資源使用的效果等推斷,則易如斬瓜切菜矣。
很明顯,分析價格管制的困難,不是因為非價格的準則會被採用,而是我們不知道哪些準則會被採用。那是說,價格管制理論的主要目的,是解釋或推斷哪些競爭準則會被採用。這是個相當困難的選擇分析。競爭準則五花八門,價格管制各各有別,我們要怎樣處理呢?選擇是要講局限的,但上文說過,局限數之不盡,我們要怎樣把有關及無關的局限分開呢?換言之,以選擇競爭準則為目的的價管理論,推上一層,就是選擇局限的理論了。
(《經濟解釋》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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