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二歲婦人朱廸慧在街頭做「和事老」時,疑不堪他人「眼望望」竟粗言大鬧,兩途人須走入銀行迴避她,朱被警帶署調查時拒絕搜身,要求「睇醫生」時抗拒鎖手銬,且撼頭埋牆。被告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行為不檢及阻差辦公兩罪,還押至六月十八日,待取閱精神報告始判。
律師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年齡十三歲和四歲子女,丈夫因觸犯刑事罪被判監禁,她依靠一萬多元綜援金維生。案發時被告正在做「和事老」,但因情緒過於激動,脾氣急躁才犯案。
控罪指她於四月二十二日在尖沙嘴彌敦道滙豐銀行地下喧嘩及企圖衝入銀行。次項控罪則指她於四月二十三日在尖沙嘴警署報案室,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務兩名警務人員。
案件編號:KCCC884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