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水警高級警官涉嫌在今年年初二,調配水警輪接載親友觀賞煙花事件有新發展。警方已完成紀律調查,涉及事件的水警港口分區助理指揮官江耀文,將要面對紀律聆訊。
警方發言人昨日回覆查詢時證實,警方已就事件完成紀律調查,有關的警務人員將會接受紀律聆訊,但在聆訊期間,他毋須停職。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回應時指出,警方就事件展開紀律聆訊,反映警方在調查後,發現有關指控「表面證據成立」,等於司法程序的落案起訴,以決定有關人員是否「罪名成立」。
一般而言,接受紀律聆訊的警務人員一旦被裁定違反紀律,面對最嚴重的處分是革職。警務處處長曾蔭培今年初在傳媒報道事件後,曾經表示會展開紀律調查。
江耀文總督察目前仍擔任水警港口分區助理指揮官,月薪約六至七萬元。他被指在今年二月十三日,即農曆年初二當晚,涉嫌私自調動八十二號水警輪,並率領一批親友登上該船出海,觀賞煙花滙演。
事後,有人向本報及張之琛投訴,指當晚八十二號水警輪原本不是參與維持秩序的行動,但有人致電到報案室,指該水警輪需要當值。投訴人稱,當晚九龍城公眾碼頭有大批市民等候上船觀賞煙花,現場僅有四名警員維持秩序,警員透過警方電台,要求八十二號水警輪增援,江耀文卻命令水警輪駛離九龍城區,並當着親友面前責備下屬:「你究竟點招呼我哋呀!」
記者昨午曾致電江耀文查詢,至截稿時尚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