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的司法制度下,被告應由律師代表並接受公平審訊,但若律師在庭上屢次打盹兒,犯人的權利是否已被剝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周一就裁定,德薩斯州政府要讓一名遇上這種睏倦律師的死囚接受重審或乾脆獲釋。
四十八歲男子伯丁,八四年因刺死其同居男友懷斯罪名成立,被判死刑,八七年獲得緩刑。其後他多次上訴,否認自己殺人,指摘當年辯護律師坎農表現差勁,沒有好好替他辯護,剝削了他的公民權。當年的陪審團及法庭職員也證實在六天聆訊中,坎農曾十次打盹兒,有時長達十分鐘。但坎農否認審訊期間曾睡覺。坎農現已去世。
雖然德州政府辯稱,律師在審訊期間間歇「雲遊」,不會影響判決結果。但屢次上訴落敗的伯丁這次終於得直,意味德州政府將要重審該案,或索性釋放他。
綜合外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