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三十歲韓籍女子被七旬日籍鋼鐵廠東主追債四千九百萬日圓(約三百零七萬港元),她自稱是老東主的情婦,該筆款項是他饋贈,此案昨在高等法院審理時,韓女人迹杳然,最後法官施鈞年相信老東主只是借錢給她,裁定她須償還本金連利息共一億一千八百萬日圓(約七百四十萬港元)。
在大阪開設「三陽鉄工所」的七十四歲原告UkichiWada,於九三年七月至九四年十月,分二十八次,借了四千九百萬日圓給被告KimYungMee。
原告昨在庭上說,他在九一年認識被告,亦曾聘請她做繙譯員,後來她在日本向他借錢,並簽了借據。
原告於九四年底報警,被告哀求放她一馬,又說其父的定期存款快將到期,可以還錢,但她返韓國後,一去不返,其後到了香港。
原告入稟控告被告後,被告自稱是原告的情婦,而該筆款項是饋贈,是她做情婦的報酬,她又指原告答應在遺囑中,給她五千萬日圓,她才簽借據,但沒想到借據有法律效力,而她亦不懂日文。被告於去年九月搬離香港的租住單位,自此音訊杳然。
案件編號:HCA22127/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