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香港電台一名節目主任及其妻子,懷疑有人於九九年三月至二○○○年十二月期間,在港台推行音樂資料電腦化的計劃時,詐騙港台約二十一萬元。兩人共被控以十二項罪名,暫准保釋外出,將於今日在九龍城裁判署提堂。
被落案起訴的麥志堅,三十七歲,負責音樂資料電腦化計劃,包括招聘兼職資料輸入員,輸入古典音樂家生平資料。他亦為港台第四台午間樂敍及周日點播站的古典音樂節目主持人。
他共被控以十一項控罪,其中五項涉及偽造帳目,包括指他不誠實地竄改港台為會計用途而製備的紀錄,以及用作處理支付給港台聘用藝人或臨時工作人員費用紀錄。他被指在該等紀錄內作出虛假項目,表示多名人士曾為港台提供服務,並藉此獲支付合共一萬八千六百九十二元。
麥志堅另外被控以五項欺詐罪名,指其向港台虛假地表示多名人士曾為港台提供服務,令港台向該等人士支付合共二十二萬八千九百四十九元款項。他又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從一名兼職資料輸入員取得一筆一千二百七十四元款項罪名。至於麥志堅的三十一歲妻子蘇詠琴,則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