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買私煙罰款

高級督察買私煙罰款

【本報訊】高級督察鍾文輝,於去年九月在旺角街頭購買「私煙」時,被海關人員即場截獲逮捕,控以一項處理未完稅香煙罪,現已退休的被告昨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求情表示因壓力及心理狀況影響下犯事,他沒有案底,獲裁判官輕判罰款五百元。
被告鍾文輝,五十四歲,前職為西區巡邏小隊高級督察,控罪指他於去年在旺角地鐵站E出口處理二百支未完稅香煙。鍾觸犯本案時,疑因紀律問題正遭停職接受警方內部調查。同案另兩名被告張江華(二十五歲)及鄒冠雄(二十四歲),於較早前已承認處理未完稅香煙罪。
案件編號:KCCC589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