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500萬鐵騎三賊重囚

劫500萬鐵騎三賊重囚

【本報訊】在沙頭角經營金行及找換店的東主夫婦,疑遭前僱員洩露其解款習慣,夫婦驅車到銀行存款途中,被賊人駕兩部電單車持槍截劫,掠走四百九十三萬元巨款,涉案四名男子上周在高等法院裁定搶劫罪成,法官訓斥各人計劃周詳犯案,事主失巨款生計大受影響,罪行非常嚴重,昨重判其中三名匪徒入獄十六至十八年。
暫委法官杜溎峰判刑時指出,被告知道找換店東主吳柏豐的解款路線,安排至少六人行事,其中四匪偷來電單車攔截事主,持槍指嚇及鎚破車窗掠走巨款,幸好有市民目睹匪徒換車,記下車牌協助破案,但巨款不知所終。

兩被告無悔意
事主要獨力賠償國內客戶存款,家庭生計受巨大壓力,法官訓斥首被告廖錦明(三十四歲)及次被告林志慶(三十七歲)毫無悔意,重判二人入獄十八年,第三被告麥遠明(四十四歲)因曾招認犯案,判囚十六年。另一被告劉家輝(三十四歲)因求情事宜押後判刑。
警方於案發後得到市民協助提供賊人電單車車牌,經追查曾拘捕十五名疑犯,至少有三群不相識匪徒計劃向事主下手,最終起訴本案五名被告,其中四人定罪。
案件編號:HCCC38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