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解 - 吳靄儀

告解 - 吳靄儀

據報,有人問可否傳召聽告解的神父,作供指證向他懺悔的犯罪者。問題喚起我童年的回憶。
小時候家裏信奉天主教,聽過不少關於告解的故事,有些強調告解神聖,神父寧願犧牲自己,也不出賣告解的秘密;有些是笑話,令本來很怕告解的孩子感到告解輕鬆幽默的一面。
那時,教規是每年至少告解一次,但較認真的教徒,一般都會每月甚至每星期告解一次,向神父懺悔及祈求天主寬恕所犯的罪。為鼓勵學生養成告解的習慣,天主教學校往往每周都有神父專門到訪,聽學生告解。
故事說,有一次,神父如常在一間男校聽告解。奇怪的是,每個學生陳述犯了的罪,都加上一項:「我扔花生落河。」這樣聽了十多個,最後有名特別小個子的學生竟然沒加這句。
「你沒有扔花生落河嗎?」神父提醒他。「神父,」孩子說:「我就是花生。」
又有一個人向神父告解:「神父,我偷了一條繩索。」神父大奇:「那不值得甚麼吧?」「那繩索倒是拴着一頭牛的。」他答。神父說:「那麼你偷了人家的牛,懺悔完就歸還他吧。」那人說:「神父,你要不要?」神父說:「我當然不要。」他說:「那人不要呢!」神父說:「那你自己要了吧。」後來,神父發現自己用繩索拴在後園的牛不見了。
神父的「傳聞證供」不能呈堂是好事,不然,檢控官天天傳召,神父次次拒答,法庭一律判為藐視法庭,罰款、入獄,真不知是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