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智慧:存款證與定期存款有別

投資智慧:存款證與定期存款有別

最近有不少機構發行零售債券,去吸納散戶的資金。私人機構方面,有九倉(004),官方或半官方的機構則有機管局、地鐵(066)及按揭證券公司。其中按揭證券公司,更多次發售零售式債券,為收購更多按揭資產作為資本準備。
銀行方面,由於資金十分充裕,所以銀行並沒有甚麼大動作去吸納資金。但銀行存戶的資金,多在活期及少於1年期定期方面,這些短期的資金比較多些,但中期的資金,供應未必像1年期以下的那麼多。
在息口處於下降軌時,發債是比較差的做法,因為息口下調之時,借貸成本較低,那麼早前發出債項,成本便相對地高。但假若息口已經見底,而未來息口趨升的話,發一些長債便比較有利,因為能夠持有一些息口較便宜的資金,作公司的長遠發展。
於是一些金融機構,雖然並沒有短期資金壓力,但也加入發行定息票據行列。最近滙豐銀行及渣打銀行都發行零售層面的存款證(CertificateofDeposit)。存款證與定期存款有些類似,都是存入一筆金額本金,在存款證到期之前會收到有關利息,到期之日便能收回本金。存款證與定期存款的分別是定期存款不能轉讓,如果在定期到期之前要拿回本金,銀行有權拒絕,即使銀行容許存戶拿回本金,利息可能會遭扣減。至於存款證是售回予銀行的,如果在存款到期之前,可以把存款證售回予發行者,因此對投資者而言,流動性較高,資金管理方面較容易。
麥萃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