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低智商女子遭人誘至牛頭角一單位禁錮,玩打麻將脫衣遊戲,她輸牌被「剝光豬」之後,復遭一名男子帶入房間發生性行為,其間更慘被人用手指、冰粒及刷子插弄私處導致流血。涉嫌與案有關的兩男兩女被告,昨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同被控以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各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各被告還押懲教署監管。
首、次兩名女被告為陳寶珊、馮嘉儀,均為十八歲,第三男被告陳路強,二十七歲,第四男被告嚴紅雷,三十三歲,餐廳侍應。控罪指四人於本年五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在牛頭角定富街定富樓某單位,非法囚禁一名女子,對她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將她禁錮。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案情,受害人為一名智商六十一分的女子(常人智商一般為一百分),於案發數日前已認識被告,其後經常被相約外出遊玩,及至五月二十五日,受害人由次女被告及一名林姓男子帶到案發單位,該單位為第四被告的住所。
其時首女被告、第三被告及一名黃姓男子等三人已在屋內,隨後被告與受害人玩打麻將,但輸了牌則要剝衫,最後受害人被脫清衣服。此時,第三男被告與林姓男子提議姓黃男子與她發生性行為,其後受害人被帶入一房間遭性侵犯。
控方續指出,受害人其後遭禁錮在該單位內,據稱一直被綁於床上,有人更教她如何當妓女,且恐嚇她若不聽話及企圖逃走,其私處會被嚴重傷害,受害人曾遭人用玻璃樽及手提電話毆打,而首、次兩女被告涉嫌用手指、冰粒及刷子插弄受害人的私處,以致她下體流血。
受害人的親人發現她失蹤數日已往報警,而第四被告的母親返回上述單位時,見大門被鐵鏈鎖上遂報警,警方抵場啓門,當時首被告、第四被告及林姓男子仍在屋內。
涉案有關的黃姓男子則於五月三十一日被捕,警誡下他承認與受害人發生性行為。首、次及第三名被告則分別承認曾毆打受害人、協助非禮及禁錮。控方指出,涉案有關的姓黃及姓林的兩名男子,將於明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屆時控方會申請將案件合併處理。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不批准四名被告的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六月十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KCCC874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