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還是不錯的地方,起碼,沒有誰能「大晒」地隻手遮天,只准他講不許人講。近來的廉、警拗撬就是例子,有問題就攤開來講,面對公眾,各方都可發表意見。勝過官官相護,或各個衙門表面和好,內裏鬥得你死我活,公眾卻不知道發生甚麼事。
兩大執法部門公開「文鬥」(用文字和語言),當然有問題。但廉署成立的主因正是防止警員貪污,如果雙方變成親密老友記,可能問題更大。至於「高調拉人」,正如不少論者指出,警方也經常這樣,結果你高調拉人、人高調拉你,就知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整個政府及法律界,而至新聞界,對這方面作出檢討,達成改善的共識,那就是好事。
不能期望完全消除爭端,看看美國當局高調拘捕李文和,傳媒公審,驚呼中國間諜滲透!好在查無實據,放人致歉。當然李文和受損很大,亦難保將來沒有同類事件發生,但再有發生的話,社會當會減少大驚小怪,所謂傳媒公審亦沒有嚴重影響法律獨立。
其實美國「公審」總統也不稀奇,傳媒揭秘就使尼克遜蒙羞下台。輪到國會抽查克林頓財色醜聞,傳媒起哄,這次民眾卻覺得無聊,支持克林頓。可見開明社會,甚麼問題都可以攤開來講,公眾未必全部明智,但多數仍能分辨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