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在同一天之內,先被指控要為名人墮樓身亡的事故負責。又要為偶像在公路上玩命超速被抄牌一事孭鑊。總之講來講去,都係傳媒狗仔隊死跟做壞事闖的禍,名人本身,推搪得一乾二淨。記者追訪跟蹤名人,確是大趨勢。但名人未必個個是蜘蛛俠迷,夠膽擒出簷篷避開耳目。不過凡事有例外,萬一真係有高官名人依樣葫蘆,避走窗台,大家不妨發揮想像力,估吓有甚麼合理供詞。
如果擒出窗台的是梁財爺,他不是老槍,不可能執番包煙,九成係將窗台當跳板,學習高台跳水。假使樓下沒有泳池,就對記者說,他想執番橫飛出第十七個洞的高爾夫金球。
擒出窗台的是寶哥哥的話,唔使問阿貴,一定係昨晚太happy,晨早起身蒙查查,將窗口當成房門口,忙着出去搵番對鞋。
咪以為女人不會擒高擒低,保安局長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性格主宰命運。既然長毛夠膽抬棺示威、在立法會抗議,保安局長點會俾佢搶晒風頭,一於擒出窗台,戙高對腳,搽完趾甲油後,若無其事,睇她的Time雜誌。此刻,就算重案組拍門,她也不會腳震。
如果發現擒出窗台危坐簷篷的,是警隊一哥和廉記阿頭,大家放心,他們正在表演空中解體前的合作無間。傳媒勿搞大件事,記者舉機影相,即刻孖葉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