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樂案:陪審員今續商議

威樂案:陪審員今續商議

【本報訊】已除牌的威樂控股4名前高層,涉嫌在1997年威樂控股上市翌日,擅自把1.4億威樂股份押予財務機構,整件案共涉及3.6億威樂股份,涉款逾4700萬元。案件昨日審理完畢,陪審員退庭商議,經過10多小時,仍未得出結論,押後今日再討論。
4名被告鄧耀康(前主席)、鄧耀銓(前董事總經理)、梁耀成(前財務經理)及鄧麗恩(前公司秘書),各人否認一項串謀訛騙及一項串謀處置違法所得利益罪,兩項控罪並涉八項交替性罪名。
控罪主要指97年8月至98年6月間,四人向包括瑪京多財務、大福證券、力寶證券及EquitableBankingCorporation等,訛稱已獲威樂大股東ChinaInvestmentAssetsLtd(CIAL)授權,把威樂股份押予上述財務機構。然後四人串謀處置有關得益,包括把部份款項存入鄧氏家族公司西德廚櫃建材(香港)。
另外,鄧耀康、鄧耀銓兩兄弟則被多控3項偽造及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控罪指98年3月,兩人偽造一份威樂控股及一份CIAL的董事會會議紀錄,聲稱董事會決議支持押股貸款,以誘使裕泰興信納為真確。
威樂前身為鄧氏家族經營的西德廚櫃建材(香港),1993年獲北京中信旗下肖特吉(ShortridgeLtd)入股,1997年威樂在聯交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