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囑善用才能學有所成<br>大福程式員還清盜款判做義工

官囑善用才能學有所成
大福程式員還清盜款判做義工

【本報訊】曾做義工獲獎的證券公司年輕電腦程式員因投資損手及欠卡數,利用職權之便,更改公司電腦資料,增加私人股票戶口結餘,再盜取七十萬元,他企圖再偷五十萬元時被揭發,早前他已將竊款清還及認罪,昨獲輕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八十小時。
區域法院法官蔡慧蘭昨判案時說,被告虧空大筆公款,嚴重違反誠信,被告工作時間長但無補薪,股票戶口虧蝕五萬三千元,又欠卡數,故一時貪念犯案,而被告令家人失望,要家人代還款,已相當難堪,受到教訓。被告無不良嗜好,過去四個暑假均有在青少年中心做社會服務,表現出領導才能,遂叮囑被告不要再犯。

更改公司資料
法官說:「你有良好的才能,應加以善用,他日學有所成,取得學位,希望你透過律師通知我,我相信會等到這一天。」
二十三歲被告譚旭臨於九九年加入大福證券,去年七月開始做電腦程式員;他於九四年替救世軍做義工逾四十小時,獲金獎嘉許,公餘時修讀公開大學一項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早前他承認兩項非法取用電腦、三項偷竊及一項企圖偷竊罪。
根據案情,被告於去年十月利用職員密碼,兩次進入公司電腦系統,更改資料庫資料,將自己的股票戶口結餘提高,再三度指示公司簽發支票,成功偷取七十萬元。
同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告欲再盜款,指示公司簽發一張約四十九萬元的支票,遭大福證券及時阻止。
案件編號:DCCC26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