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團建議准買假期

工團建議准買假期

【本報訊】針對新光酒樓集團一宗以薪代假的訴訟,港九工團聯合總會建議,港府應效法新加坡的做法,容許僱主向僱員「買假」,但僱主須向員工支付雙薪。
工團研究了五個鄰近地區的僱員在休息日工作的規定,包括新加坡、日本、南韓、台灣及馬來西亞。研究結果顯示,日本及新加坡政府,均容許僱主向員工「買假」;但在日本,僱主「買假」前,要預先向政府登記,而新加坡方面則要支付雙薪。另外,台灣及南韓兩個地區,法例都禁止員工在休息日工作。
至於馬來西亞,也不容許僱主向員工「買假」。工團建議,港府應主動調查本港各個行業,特別是酒樓業和清潔業,了解是否存在非法「買假」的情況,並在適當時候作出檢控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