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是走失、拐帶兒童及婦女的重災區,以二○○○年為例,全國公安共破獲該類案件十一萬宗。被拐帶的兒童,大部份被賣給沒有子女的家庭收養;中國人繼後香燈的傳統思想造就了拐賣人口市場的需求,男嬰黑市價比女嬰約高一倍,在華南地區,一個男嬰黑市價由六、七千至二萬元人民幣,而女嬰由三數千至萬餘元,一般年齡愈小售價愈高。
過往,「拐子佬」(內地稱人口販子)多在四川、雲南和貴州等一些貧困地區拐帶兒童,以後逐步向中部和沿海地區蔓延,現在基本上每個省市都會發生兒童被拐賣事件。許多兒童被拐賣到離家很遠的地方,有的更被多次轉賣,直至多年後部份幸運者由公安解救,他們連父母也認不出來,只能作DNA親子鑑定,其他不幸者則被強迫去行乞甚至訓練成「扒手」,當作搖錢樹。
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孺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另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