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市流入的資金增多,以致不少二三線上市公司相繼發行可換股債券以籌集新資金,或藉此引入新的股東。一些企業發行了可換股債券予大型名牌上市公司後,股價更會大幅炒上,主要是市場憧憬這些大型名牌企業會因而入股成為股東。
可換股債券是債券的一種,與一般債券不同之處是債券持有人除了可定期收取利息及到期時收取本金外,持有人還有一項權利,就是選擇不收取本金,而把本金按已定的兌換價轉化成為該間企業的股份。舉例說,假如發行可換股債券時訂下換股價為5元,債券面值10萬元,則持有人可把10萬元以每股5元兌換成為2萬股股份。如果當時股價高於5元,持有人便可即時賺取差價;如低於5元,則持有人可選擇不兌換股份,靜候到期收回本金。
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持有債券人士一日未兌換股份,則仍未算股東,故就算某上市公司向一些大型企業發行了可換股債券後,亦未必代表已引入這些大型企業作股東。
站在持有人立場,可換股債券可算是進可攻退可守的投資工具,只要發行者有償債能力,則最後就算不入股亦穩守本金加利息,事實上,有不少例子均證實持有人最終未有行使換股權利。以發行人角度來看,雖然有機會因此而引入新股東,但由於有機會最終要償還本金,故投資者不可忽視這些或然負債,就算被行使換股亦會對現有股東出現攤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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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聲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