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女商人向澳籍髮型師前男友追討二百七十萬元一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女商人與前男友當面對質時,強調因信任他才沒簽任何文件,以證明款項用來投資髮廊。她又坦承曾經四次因為剪髮,由台北來港,但強調自己並不富有。
經營時裝生意的四十三歲原告林紓君,昨在庭上遭三十二歲前男友ChristiaanGeorgio盤問時,說當時Georgio是其男友,她相信Georgio,故沒有跟Georgio簽文件,證明自己在髮廊投資,讓Georgio做老闆。林紓君說:「愛是信任,他是我的男朋友,要他簽,才奇怪!」
法官亦問她,她一方面說不富有,何以曾四度為剪髮從台北來港?她解釋Georgio將她的頭髮剪得很好看,她在台灣剪得不好,惟有來港,而且她負擔得起。此外,她說,Georgio曾哭着求她原諒,欲將案和解。聆訊已畢,法官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HCA17229/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