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應為保定情金鏈跟蹤報警拉人<br>妓女涉兩勒索電召嫖客

侍應為保定情金鏈跟蹤報警拉人
妓女涉兩勒索電召嫖客

【本報訊】青年首次按報索驥電召妓女提供性服務,豈料銷魂過後女方指六百元僅是介紹費,勒索五千元肉金,青年手足無措奉上財物兼向財務公司貸款但求「贖身」,涉案妓女四日後故技重施遇上「識途老馬」,不忿被騙尾隨報警揭發。

馬伕出言恐嚇
三十歲被告王淑賢,昨於區域法院否認兩項勒索及三項盜竊罪審訊。二十七歲姓羅男事主在庭上供稱,去年八月十六日晚到油麻地一間酒店租房,按報紙分類廣告致電要求上門全套服務,雙方議好六百元。
不久一名女子到訪,雙方交易後該女子沖涼穿回衣服,然後使用房內電話,並將聽筒遞給他,對方自稱阿龍,表示六百元僅為介紹費,指示事主再付五千元肉金予馬伕,他大感驚愕,對方恐嚇表示:「你試吓唔畀,你聽着草啦!」並向他要了聯絡地址和電話。

恐父母受滋擾
事主供稱該妓女從其銀包取去僅餘三百元,因他害怕酒店樓下有人等候,亦擔心同住父母遭人上門滋擾,隨即致電財務公司的會員貸款熱線借下四千七百元,將銀行提款卡及密碼交予妓女,後獲予一百元車費,事主翌日報警。
四十四歲姓廖酒樓侍應則供稱有嫖妓習慣,約一、兩個月一次。他於去年八月二十日凌晨時分租了酒店房間,按報紙廣告電召妓女登門,半小時後被告抵達進行交易,然後將接通電話交給他,對方勒索八千元肉金,並恐嚇派馬伕前來教訓,事主惟有交出金頸鏈,被告又搶去他銀包中一千一百元,才准他離開。
他續稱金鏈是內地妻子餽贈,「我返上去,老婆同我離婚都似」,於是在附近尾隨被告,遇上兩名巡警上前報案,拘捕被告。
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