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奶路臣街銀行中心昨晨十時許發生傷人案,一名姓林(五十一歲)的保安員巡大廈時,發現一名「煙民」在七樓電梯大堂吸煙,由於大廈公眾地方不准吸煙,他盡責任上前勸止時,對方不但未有接受,反而以粗言穢語辱罵保安員。雙方理論期間,保安員遭人揮拳打傷鼻樑。警方接傷者同事報案趕抵,當場將涉嫌傷人姓陳(四十五歲)的男子拘捕帶署,傷者送院治療後,無礙出院。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於九八年七月一日實施,規定任何人士不得在商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及便利店等公眾場所範圍內吸煙,若管理員發現有人違例吸煙,可要求有關人士弄熄香煙,一旦遭當事人拒絕,管理員可要求該人士提供個人資料,甚至逐其離開現場或報警求助,被捕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