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代表十一萬名公務員的高級公務員評議會昨建議特首,根據一九六八年與高評會簽訂的協約,成立獨立仲裁委員會,代替立法解決管職雙方的薪酬爭拗,避免引發激烈行動。高評會今日將發信所有公務員團體及各部門同事尋求支持,並促請他們接受仲裁結果,放棄控告政府。
高評會職方代表兼華員會會長蘇肖娟昨表示,不支持紀律部隊職方團體聯席議會發動公務員上街抗立法減薪,認為行動會走向極端。華員會副會長黃河則表示,該會建議成立一個由三名成員組成的仲裁委員會,主席由特首委任,其餘兩成員則由公務員事務局及高評職方代表提名予特首委任。他說,過去在七九年及八八年也曾成立過類似委員會。
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丁葉燕薇昨出席城市論壇後認為,設立仲裁委員會並非處理減薪的最佳方法,因當年政府只是與個別公務員團體簽定協議,對其他團體及個別公務員並無約束力;仲裁結果也不是對所有公務員有約束力。她表示,當局會審慎考慮有關建議,但最終要由特首決定。
另方面,立法會八大政黨今日也約晤公務員團體,提議若公務員團體有共識接受政府減薪方案,間接表明不會控告政府,立法會各黨派將可能會聯手反對立法減薪。
對八黨聯盟的建議,公務員總工會主席張國標表示,「任何可以解決公務員爭拗,又不會損害公務員權益的方案,都會考慮。」公務員工會聯合會梁籌庭則希望今日會晤能有效阻止政府立法減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