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日公開支持警隊要求律政司為執法部門制訂新聞發布指引,又認為廉署發布新聞時,應該在公眾知情權及涉案人士的聲譽權益之間作出平衡;不過,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明,發布新聞是部門內部事務,因此不會代訂守則,袛會提供法律意見。有立法會議員及學者批評葉劉淑儀言論有違中立,更擔心政府藉事件削弱廉署的調查權力。 記者:謝明明
作為紀律部隊之首的葉劉淑儀,昨日出席撲滅罪行委員會會議時表示,現時部門新聞發布工作應有所改善,她支持警隊的建議,認為可與律政司研究有關問題。她稱,廉署在七十年代成立時擁有特大權力,以對付有組織的集團式貪污,但廉署要知道平衡有關權力,需要保護涉案人士及部門的合法權益、形象及名譽免受不必要的傷害。她說,當年廉署的口號是「廉署保密,密密實實」,便是要確保涉案者的權益。
葉劉淑儀又表示「新聞自由不等於發放假消息」。她點名批評《蘋果日報》昨日報道,指廉署五月十八日所發放的新聞稿事先獲當時署理警務處處長劉玉權過目;她指劉玉權否認。事實上,本報有關報道是引述可靠消息來源。
葉太又說《蘋果日報》報道提及有助理處長級警務人員涉及有關貪污案件,「是非常嚴重的指控,如果報道有根據,希望廉署會跟進,但若沒有事實根據而隨便發布,是不道德及違反專業守則。」本報昨日報道指出:「與他們夫婦(被捕高級督察吳保安夫婦)交往的,除冼錦華外,還有多名由督察級至助理處長級的人員……他們不時出席吳與妻子安排的飯局。」本報上述報道也是引述可靠消息來源。
對於葉劉淑儀指傳媒不應隨便發放未經證實消息,認為是不道德一事,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指出,若傳媒是根據消息作報道,葉劉淑儀應證實有關消息是否真確,而不是作假設性的推論,他說:「究竟有關消息是不是事實,才是問題所在。」但若報道失誤,傳媒可以公開澄清,還警隊一個公道。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批評,葉劉淑儀身為紀律部隊部門之首應保持中立,不應公開力撐警隊;他更擔心葉太有關言論暗示,目前貪污問題不及以往嚴重,當局可能會藉此調整廉署的執法權力。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也擔心,當局此舉不但妨礙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更可能藉行政手段箝制廉署執法權力。
大律師公會前任會長湯家驊也質疑警隊今次處理事件的理據,認為市民有知情權,也有足夠智慧知道,被捕者在未經法庭定罪前是無辜的。他又指,執法部門的工作是依法辦事,教育市民的工作由律政司負責,毋須執法部門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