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毒品調查科與廉政公署去年攜手進行一項名為「駱駝行動」掃毒行動,派出卧底放蛇。一名毒販向卧底探員出售丸仔及提議出售一萬粒Fing頭丸被捕,在高院被裁定販毒及提出販毒三罪成立,昨判囚九年。
三十六歲被告駱國華,裁定兩項販毒及一項提出販毒罪名成立。暫委法官黃敏杰判刑時指,被告最初主動向卧底探員兜售小量丸仔,無非為供應一萬粒忘我鋪路,即使最終交易未有完成,但被告提議出售一萬粒Fing頭丸,案情嚴重。被告現因另一宗案服刑六年八個月,共囚十五年八個月。
案發於去年四月至五月間,曾在伊利莎伯大廈一家的士高任代客泊車的被告綽號「神童輝」,向相識十年的一名廉署線人表示有一萬粒荷蘭進口的Fing頭丸出售,要求代找買家。線人向廉署舉報,警方及廉署派卧底扮買家,被告放貨一百粒Fing頭丸及K仔,其後再商議出售一萬粒Fing頭丸,但被告懷疑警方監視,取消交易,去年九月被捕。
案件編號:HCCC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