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涉虛報倍增

公屋戶涉虛報倍增

【本報訊】房屋署中央調查小組上年度共發現六十七宗公屋租戶涉嫌虛報入息或資產資料個案,較前兩個年度增加一倍,並成功對其中九個個案作出檢控,租戶被罰款由三千至二萬元不等。
其中一名男子剛於上月被法庭裁定虛報資料罪名成立,罰款七千元。該名需繳交雙倍租金的公屋戶假冒其已故父親,即單位戶主名義,在填報申請減租資料時,隱瞞家庭狀況,被房屋署揭發及檢控,房署現已向他發出中止租約通知書,收回其公屋單位。
房署高級物業服務經理湯偉強表示,虛報資料的情況主要包括漏報物業及的士牌照等資產的資料、隱瞞自己作為公司東主的身份以圖影響申報的入息金額,以及刻意少報收入。
虛報資料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可被判罰款金額相等於少收租金款額三倍。